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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这家“嘉美整形雷射美容诊所”(已改名建弘诊所)替林密斯举行超声波溶脂手术瘦身,涉嫌忽略术后状态,致使減肥法推薦, 林密斯并发心脏血管疾病送医不治,家眷向院方求偿821万多元(约176万人民币),一审讯赔258万元(约55万人民币),上诉后高雄高分院仍认定刘大夫术后没尽责监测患者生命迹象,仍判须赔255万元,仍可上诉。
刑事部门,刘大夫一审依涉犯营业差错致死判罪2年徒刑,二审保持原判,全案上诉中。不外刘在民事庭辩称有告诉手术危害、术后林密斯有在诊所内優生,稍作苏息,意识苏醒状况下拜别,并未暗示不惬意,仅愿赔丧葬及慰抚金共100多万。
裁决指出,林密斯姓死者由刘大夫履行抽脂手术,于双侧腋下、腰部,别离抽取400ml、850ml脂肪,约1.5小时完成超音波溶脂手术,术后却仅待25分钟便返回住处,却呈现呼吸短促、心跳加快,血氧浓渡过低,送医后休克宣布不治。
法庭采信法医钻研所判定陈述,林密斯的死由于手术后并发心脏血管疾病,且据供称林密斯回到住处后粪便呈暗赤色、有黄色泡沫状吐逆物;而刘大夫术后仅“目视”林密斯姓死者状态,没用仪器监测,显示瘦身食品,手术与灭亡有因果瓜葛、也有机遇赶早发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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